借三千一周要还四百利息,这算是高利贷行为吗
时间:2025-03-01|栏目:安吉律师|
超过四倍的利息能要回。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就属于高利贷,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该部分利息;如果已经支付的,则可以采用合法的方式要回来。《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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